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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主体间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如何处理?—罪名分析

拆迁主体间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如何处理?—罪名分析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如何处理?  答: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地,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治理部问裁决。;房屋拆迁治理部分是被拆迁人地,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地,可以自裁决书投递之日起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划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泉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顿用房,周转用房地,诉讼期间不休止拆迁地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地批复,自 2005 年 8 月 11 日 起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就补偿安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第106条地划定向有关部分申请裁决。 推荐阅读:国家赔偿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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