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刑事诉讼的辩护如何做好刑事诉讼的辩护
如何做好刑事诉讼的辩护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通过此罪与彼罪之辩改变定性,将重罪辩成轻罪,最终提出罪轻辩护观点。 主要有: 1是主观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将故意杀人罪辩成过失杀人罪: 2是单1主体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公职人员的贪污罪辩成非公职人员的职务侵占罪; 3是单1主体变成双重主体。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 实践中公诉人要求酌定从重处罚的还有: (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相对于主犯; (2)教唆犯相对于被教唆犯; (3)惯犯相对于偶犯;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构成累犯)相对于初犯; (5)拒不如实坦白供述罪行的; (6)拒不退赃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的。 辩护的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