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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文书送达时效如何计算——[昆明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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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文书送达时效如何计算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百零7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刑事法律文书送达时效如何计算”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华律网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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