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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刑事律师——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昆明刑事律师——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7百2十条?【租赁物收益归属】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7百2十1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百1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7百2十2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律师之家进行咨询,律师之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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