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678777096

工伤职工宿病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宜春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工伤职工宿病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宜春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依据集成)--《工伤保险条例》
第3十6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2十9条,第3十条和第3十1条划定的工伤待遇。

    
第2十9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入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用度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尺度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尺度,由gwy劳动保障行政部分会同gwy卫生行政部分,药品监视治理部分等部分划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津贴尺度的70%发给住院伙食津贴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实,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用度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尺度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入行康复性治疗的用度,符合本条第3款划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糊口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用具,所需用度按照国家划定的尺度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3十1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1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峻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划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糊口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 ImgZoom(Id)//重新设置图片大小 防止撑破表格{var w = $(Id).width;var m = 550;if(w < m){return;}else{var h = $(Id).height;$(Id).height = parseInt(h*m/w);$(Id).width = m;}}window.onload = function(){var Imgs = $("content").getElementsByTagName("img");var i=0;for(;i北京专业房地产律师http://blog.focus.cn/~wjlawyer

北京房地产律师,王律师(咨询电话:138 1019 8499), http://www.jobems.com/blog/default.asp?BlogID=700045&BlogType=1 中国房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型房产律师专业提供房屋买卖咨询,房屋买卖纠纷,2手房买卖,房屋拆迁补偿,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诉讼代办署理法律服务。

    可预约面谈!

律师个人主页:http://www.lawyerzm.com/

昆明刑事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黄云龙
执业证号:15301201510505259
联系电话:13678777096
电子邮箱:13678777096@126.com
QQ/微信: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88号金尚俊发广场A座14楼 (白云路地铁站旁)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