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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

 

1.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单选第7题)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人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答案】D

【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意思表示真实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因此,选项D正确。

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四川地区卷三多选第51题)

A.某演员将其演出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行为是单方行为P B.陈某去世前设立遗嘱的行为身份行为 C.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是负担行为 D.李某受领赵某错误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是实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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