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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基本犯:伤害行为造成轻伤结果

故意伤害罪的基本犯:伤害行为造成轻伤结果

 

处罚。(1)故意伤害罪的基本犯:伤害行为造成轻伤结果。注意:伤害结果有四类:轻微你轻伤、重伤、死亡。轻伤的标准是指造成肢体或者容貌损害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陶强

重伤的标准是造成肢体残疾或者丧失器官机能(如听觉、视觉)。

(2)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犯:伤害行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结果,其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重点。结构:伤害行为+死亡结果=故意伤害罪+加重处罚。具体请参见专题五危

害结果中的“结果加重犯”。

(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这既有情节加重又有结果加重的成分

要求有三:一是手段特别残忍;二是致人重伤;三是造成严重残疾。

伤害未遂问题。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无未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结构:伤害行为+重伤、死亡结果=故意伤害罪+加重处罚。成立结果加重犯。要求伤害行为与重伤、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也即,要发生重伤、死亡的加重结果,而不包括造成加重结果的危险。例如,甲想重伤丙,开枪射击丙的腿部,仅造成丙轻伤。由于未发生重伤结果,甲不可能构成结果加重犯。也即,结果加重犯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不存在未遂的问题,故甲仅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既遂。①

(2)出于重伤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如果未造成任何结果,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未遂。例如,乙想重伤丙,开枪射击丙的腿部,但并未击中。这种伤害行为对丙的人身危险较大,值得处罚,故乙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问题是,乙是构成重伤的未遂还是轻伤的未遂?如果对乙定重伤的未遂,会有两个矛盾:第一,违反了上述结果加重犯的原理:第二,乙未击中丙,但定重伤害未遂,上例中甲击中丙,却仅定轻伤的既遂,这会导致对未击中者的处罚更重,不可取。因此,乙仅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未遂。

【总结】伤害未遂的情形。

故意 行一为 结果 认定 

轻伤 轻伤 无结果 轻伤未遂,不构成犯罪 

轻伤 轻伤 轻伤结果 轻伤既遂 

重伤 轻伤 重伤 轻伤 重伤结果 重伤结果 重伤既遂 重伤既遂 

重伤 重伤 重伤 重伤 无结果 轻伤结果 轻伤既遂 轻伤未遂,构成犯罪 

罪数问题。(1)想象竞合犯。

①其他犯罪中的“暴力”原则上可以包含轻伤结果。例如,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妨害公务罪,抗税罪,强迫卖血罪,强迫卖淫罪等。

①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862页;丁能保:《故意伤害不存在重伤害未遂》,载《人民检察》1999年第6期。结论来自张书,理由来自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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