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刑事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678777096

构成重婚罪的前提

构成重婚罪的前提

 

 构成重婚罪的前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包括两种重婚行为,一种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第二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旧与之结婚。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第二种重婚行为,明知是重婚罪的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假如行为人是蒙受欺骗,不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本钱罪。本条所划定的结婚,既包括骗取正当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糊口的。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正当手续登记结婚,仍是未登记结婚,只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糊口的,均构成重婚罪。对犯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昆明刑事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黄云龙
执业证号:15301201510505259
联系电话:13678777096
电子邮箱:13678777096@126.com
QQ/微信: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88号金尚俊发广场A座14楼 (白云路地铁站旁)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