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一,对“审判的时候”应作扩大解释,包括整个羁押期间,即审前羁押期间、审判期间和判决后执行期间。 第二,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这里的“致人死亡”不限于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还包括以特别残忍手段实施其他犯罪致人死亡。例如,甲以特别残忍手段实施爆炸,致人死亡。 【提示】死刑缓期执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老、少、孕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2.限制死刑适用程序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限制死刑执行制度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第50条【死缓的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1)死缓的结局:结果从好向坏。 ①有重大立功,两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②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③故意犯罪,未被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④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2)限制减刑:三种特殊的死缓犯。①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②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罪犯。③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提示】对三种特殊的死缓犯可以限制减刑,不是应当限制减刑。”对无期徒刑罪犯,无论如何,都不得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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